作者:Likw
近日,山東省日照市公安局山海天分局成功偵破涉及山東、江蘇、浙江、遼寧等24個省200余家企業特大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案,價稅合計高達1500億元!
經過一年多的縝密偵查,山東省日照市公安局山海天分局成功偵破涉及24個省200余家企業,價稅合計高達1500億元的“11.26”特大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案。徹底粉碎了兩個長期盤踞在石化行業、瘋狂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犯罪集團,追回凍結犯罪嫌疑人非法所得1.2億元。
據悉,2017年以來,該犯罪集團以“招商引資”名義,在全國多地大量注冊石油化工類公司,聯系實際用票企業和非法貿易商,以品名為非應稅產品發票虛開給“變票”公司,后經由“變票”公司將非應稅產品品名發票非法變更為應稅產品品名增值稅專用發票,開給“過票”公司,再以每噸數百元不等的利潤賣給用票企業,非法牟取暴利。2020年10月30日,日照市東港區人民法院以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對首批移送起訴的3名犯罪嫌疑人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0年、9年、7年。目前,該案還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還是那句話,當老板容易,干企業卻不容易,大家千萬不要心存僥幸,知法犯法。
金稅四期要上線!
“虛開虛抵”發票的行為必須收手了!
1月13日,國家稅務總局發布金稅四期決策指揮端之指揮臺及配套功能項目成交結果公告:
從公開的金稅四期決策指揮系統的商務部分和技術部分文件來看,金稅四期大大增強了內部控制監督平臺
技術加持,強化了內容控制監督。我們猜想,外部隨著大數據等技術的成熟也會不斷升級,稅務監控變的越來越嚴。
提醒各位老板和會計,稅局以票控稅,查稅必查票!虛開發票是紅線,一定不能碰!
1、沒有真實的業務開發票屬于虛開
①不管是為他人、為自己開這種發票屬于虛開,當中間人介紹虛開發票也不行,甚至接受虛開發票的行為也不可以!
②環開、對開發票,即A公司B公司互相開票,雖然沒有少交稅,但是沒有真實業務,也屬于虛開發票!
2、有真實業務,但是開具的發票上項目、數量或金額與實際業務不符,屬于虛開
例如:明明是購買的煙酒,卻開辦公用品的發票,或者只是籠統的名稱,沒有明細,這些都屬于虛開發票。
3、三流不一致的發票,交易不真實的屬于虛開
三流不一致就是資金流、發票流、貨物流不統一。因為稅局查發票的時候要看證據鏈條,比對銀行賬戶的資金流,貨物的流向與發票上是否一致,以此來判斷交易是否真實。現在還會加上合同流,也就是要求四流一致。四流不一致的發票很可能被認定為虛開發票。
虛開發票的后果如此嚴重,而且善意取得虛開的專用發票不能補開的情況下是不能抵扣進項稅的,不符合規定的發票,不得作為財務報銷憑證,也不能在所得稅前扣除!今后會計收到發票時一定要仔細審核,不合規的發票一律退回!
一、沒有交易,完全虛開的發票,不能入賬!退回!
這種發票入賬了,屬于編造虛假計稅依據,不僅會被稅務機關罰款,還涉嫌犯罪
二、都2020年了,增值稅普通發票還沒有納稅人識別號?收到這種發票不能入賬!退回!
根據國稅局2017年16號公告,自2017年7月1日起,增值稅普通發票沒有納稅人識別號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是不符合規定的發票,不得作為稅收憑證。
三、都2020年了,增值稅普通發票還沒有納稅人識別號?收到這種發票不能入賬!退回!
根據國稅局2017年16號公告,購買方不得根據購買方要求填開與實際交易不符的內容。取得商品跟你開具的發票不一樣,涉嫌虛開發票,這樣的費用發票不能入賬。同樣會被稅務機關罰款,情節嚴重的構成偷稅罪。
四、發票項目名稱是食品等籠統的名稱,沒有具體明細的,不能入賬!退回!
現在入賬費用的發票,只開食品,或者辦公用品之類的籠統的品名已經不能過稅務的關了,要附清單,不然就是商品本身的名字。
有些企業不管發生什么費用都開成辦公用品,這樣會使企業面臨很大的稅務稽查風險。
五、發票附帶清單是自己用A4紙打印的,不能入賬!退回!
收到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帶有清單,但是清單不是從防偽稅控系統開具打印出來的,這種發票屬于不符合規定的發票,不能入賬。
注意這里說的退回的清單是自制清單,非稅控設備中打印的清單不能報銷。如果是通過稅控系統開具,但是是由A4打印的,可以入賬。
提示:同紙質增值稅專用發票一樣,增值稅電子專用發票也能開具銷貨清單。
六、發票備注欄填寫項目不全的發票,不能入賬!退回!
符合條件但未按規定填寫備注欄信息的增值稅發票,將不能作為有效稅收憑證哦!必須退回重開!
七、發票上蓋了公章、財務章等,不能入賬!退回!
發票上只能蓋發票專用章,如果收到加蓋了公章、法人章、財務章、合同章等的發票,不能入賬,必須退回。
提醒:通過增值稅電子發票公共服務平臺開具的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增值稅電子專用發票,采用電子簽名代替發票專用章;通過公共服務平臺(優化版)開具的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是電子簽章。
八、發票上蓋了圓形的發票專用章,不能入賬!退回!
國稅局關于發票專用章式樣有關問題的公告中規定,發票專用章的形狀為橢圓形,長軸為40mm、短軸為30mm、邊寬1mm,印色為紅色。所以圓形的發票專用章是不符合規定的,蓋有這種章的發票,也是不合規的發票,不能入賬!
九、代開的專用發票沒有蓋本公司的發票專用章,不能入賬!退回!
代開專用發票,只需要加蓋本單位的發票專用章,不需要再蓋稅務機關代開發票專用章。
代開普通發票,加蓋稅務機關代開發票專用章。
十、印有舊版發票監制章的發票,不能入賬!退回!
注意:新啟用的發票監制章,中間刻制“國家稅務總局”字樣,下環刻制“××省(區、市)稅務局”字樣。舊版發票監制章,中間刻制“××省(區、市)”字樣,下環刻制“國家稅務總局監制”字樣。
國家稅務總局規定:2018年12月31日后舊版監制章的發票不能繼續使用。收到這種發票不能作為入賬憑證哦~
十一、沒有編碼簡稱的發票不能入賬!退回!
2018年1月1日及以后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增值稅普通發票、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還有2020年試點的增值稅電子專用發票,“貨物或應稅勞務、服務名稱”或“項目名稱”欄次要有“簡稱”,同時“簡稱”還得正確,才算合規的發票。
類似的,1、沒有商品和服務稅收分類編碼對應的簡稱,說明發票不是發票管理新系統開具的,這種發票不能入賬!
2、商品和服務稅收分類編碼對應的簡稱不正確的,如出現“*運輸服務*+“不動產”這樣的錯誤,屬于不合規的發票,都不能抵扣進項稅額,也不能稅前扣除!
因此會計同仁們一定要擦亮眼睛,不要讓這種錯誤的出現,使得企業增加了稅務風險。
十二、成品油發票商品和服務稅收分類編碼選擇錯誤的,不能入賬!退回!
十三、成品油發票左上角沒有“成品油”這三個字的,不能入賬!退回!
成品油增值稅專用發票、增值稅普通發票、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左上角打印“成品油”字樣,說明發票不是通過增值稅發票管理新系統中成品油發票開具模塊開具的,不能入賬! 
注意:增值稅卷票沒有成品油字樣,可以作為正常成品油發票使用。
十四、成品油發票“單位欄”填錯的,不能入賬!退回!
開具成品油發票時,應遵守發票“單位”欄應選擇“噸”或“升”。否則為不符合規定的發票,不能作為入賬憑證。
十五、成品油發票“數量”填錯的,不能入賬!退回!
成品油發票,藍字發票的“數量”欄為必填項且不為“0”。否則不能作為入賬憑證,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拒收。
十六、適用稅率選擇錯誤的,不能入賬!退回!
比如某公司兼營業務,既賣商品又提供服務,會計手抖選錯稅率。發票稅率開錯就是不合格發票,不能入賬,也不能作為扣稅憑證。
1、交易前企業要加強對供應商的了解。了解銷售方經營范圍、經營規模、是否具備一般納稅資格等方面,評估虛開風險,警惕虛開發票。必要時登錄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查詢相關信息。
2、收票時,重點檢查納稅人識別號、名稱、稅率等是否正確,開票項目與實際是否相符,備注欄有無特殊要求,是否加蓋了發票專用章等。如果發現異常,應暫緩申報抵扣,并及時向稅務機關查證核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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