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小編在中國裁判文書網上看到這樣一個案例:
公司偷漏稅被稅局處罰,老板反而將自己會計和負責審計的事務所告上法庭,稱他們失職未忠實履行責任。

一、案件當事人
1、浩博XXX制造有限公司——偷稅漏稅公司
2、南通恒天XXX會計師事務所、南通市恒天XXX稅務師事務所——負責審計和稅務業務的事務所
3、胡某、金某——公司會計
二、案件經過
因公司偷漏稅,稅務機關于2020年對該公司2011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增值稅/企業所得稅情況作出《稅務處理決定書》,追繳稅款1652095.6元,并追繳滯納金950231.3元。
2021年10月,該公司將事務所與會計金某、胡某告上法庭,理由如下:
1、公司委托事務所審計的目的是審核出公司稅務中的違法問題,但事務所未指出存在問題導致公司未及時繳納相應的稅收而產生滯納金損失,故訴請事務所進行賠償。
2、公司認為其會計胡某、金某存在失職行為,對公司納稅存在的差錯未能及時認知,也未能真實、完整地向被告及稅務機關提供相關涉稅材料。

三、法院最終判決
駁回了該公司的一切訴訟請求。
法院認為不能以稅務機關花去三年多時間查清的事實為依據倒追事務所的工作責任,亦不宜以稅務機關的查處標準衡量事務所的鑒證水平和能力。故不能認定事務所對公司相關年度所得稅的漏繳負有責任。
與公司會計的訴訟因已提交勞動仲裁,目前已終止審理,等待訴訟結果。
關于這個案例,網友們也是議論紛紛:

公司偷漏稅,反而叫會計背鍋?!別急,再來看一個倒霉的會計的案例。